自2008年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以来,全国已招录警察六批。2008年和2009年招收的改革试点学生经费全部由中央财政保障。《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法[2010]29号)明确规定,招录体制改革试点学生经费包括培养经费、免收学费经费、生活补助费三项,根据定向培养地区不同,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保障。
公安教育
2014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