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家事纠纷的特殊性,各国纷纷设立了家事法院,为之配备专业的家事法官,并适用独立的诉讼程序。然而,我国尚未建立独立的家事诉讼程序,在家事审判实践上仍存在不足。为了进一步完善家事诉讼制度,妥善解决纠纷,我国应该提供家事法庭的辅导服务,构建独立的家事调解程序并贯彻子女最佳利益原则。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4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