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动力机制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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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并把公众参与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之首。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是协商行政的产物,其参与功能的实现离不开一系列制度保障,更离不开动力机制的支撑,即通过公众参与动力机制的有效与优化来突破当前公众参与有效性不足的瓶颈。因此,应整合政府与公众两方的需求重合度,充分运用激励、约束、透明度三种手段,建立起公众与政府间利益协调、价值兼容、信息交流的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动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