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公务员聘任制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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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位聘任制是指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的职位以聘任合同的方式建立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聘任制公务员的职位聘任是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的,形式是聘任制。它的核心是依据合同对公务员进行管理。2011年1月,中组部、人社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提出,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实际开展试点工作。2012年3月,舟山市被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确定为全省实施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地市;同年5月,舟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题调研组,分赴上海和深圳,对两市实施聘任制公务员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舟山群岛新区公务员聘任制工作从此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