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性侦查是一种具有较大争议的侦查行为.对欺诈性侦查进行概念界定时,应考虑概念本身的科学性与可适用性,强调“示假”是欺诈性侦查得以认定的必要条件,从而只将部分具有欺骗色彩的侦查行为视为欺诈性侦查.侦查谋略只是侦查人员智慧的利用,不存在对其进行合法性评价的问题,不宜利用这个概念指称欺诈性侦查.此外,还应当理顺欺诈性侦查与乔装侦查、卧底侦查与技术侦查等概念之间的关系.在对欺诈性侦查进行概念界定的基础上,可以对刑事诉讼法第50条所指的“欺骗”进行合理解释.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