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大学于1912年创办于上海,是近代中国一所办学历史较长,并保持长期稳定的私立大学。立达学社是大同大学的创办者和经营者,对大同大学的内部治理起决定作用。1928年,大同大学在南京国民政府立案,开始设立校董会。但校董会只是为依照国家规定而设,在大学治理中的作用有限。立达学社、校董会形成表里共生关系。大同大学极力保持本校权力结构、制度和经费筹措方式的独特性和适用性,但又能设计出一套适应机制以应付国家权力,以保证学校的生存和发展。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5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