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划和预算监督的调查与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9-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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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并监督其执行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给这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由于我国的民主和法制建设正处在逐步完善的阶段,权力机关要真正行使好对计划、预算的监督职能,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最近,我们对我省部分市县开展计划、预算监督情况进行了调查,并结合调查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开展计划、预算监督的有关问题作了探讨。一、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计划、预算监督的现状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把对计划、预算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在不断改进审查方法、提高审查质量和强化执行监督等方面,作了努力探索,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较好地履行了对计划、预算的审查批准权、执行情况的监督权和部分变更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