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财产犯罪之间的界限与竞合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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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问题的提出案例一:某学校的办公室有X、Y两人办公。在正式职员X离开办公室时,甲大摇大摆地走进办公室拿走了桌上的一部没有使用的电话机,刚来上班的合同工Y将甲的举动看得清清楚楚,但误以为甲是该学院的职员基于正当理由而拿走,故没有阻拦。甲的行为是成立抢夺罪、盗窃罪,还是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