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事诉讼案件依职权监督的规范与完善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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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规则》对依职权监督条件所作的规定既适用于结果监督案件,也适用于审执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而在裁判结果、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中法院公权力与当事人权利的关系存在差异,确立检察权在民事诉讼中的边界,即确定依职权监督条件时,要在坚持权利本位的前提下,寻求公权力监督与当事人权利保障的平衡。《监督规则》对三类案件依职权监督条件所作的规定完全相同,忽视了差异性,也与《监督规则》其他规定存在隔膜,需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