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销售业绩多获取绩效工资,采用高买低卖手段销售公司钢材致使多方利益受损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又应如何定罪量刑,是司法实践中遇到的一个颇有争议的案例。近日,本刊联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邀请南开大学法学院专家结合具体案件进行了分析研讨,以期对实务部门有所帮助
天津检察
2015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