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请不要带走商业秘密──对一起高科技领域内商业秘密侵权案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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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一封来自北京A工程软件设计研究院(以下称A研究院)的举报信称:原该研究院的部分人员跳槽北京D软件设计研究所(以下简称D研究所)后,违反A研究院内部管理规章及公司章程中关于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利用所掌握的软件项目核心机密,通过A研究院的经销渠道和客户,推销与A研究院产品功能完全一致的软件产品。为此,A研究院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权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保护商业秘密的条款对D研究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制止,并且要求赔偿A研究院的全部经济损失C极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由此看出构成商业秘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