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审查批捕阶段非法证据之排除——以A省三级六检察机关为样本的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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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要求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贯彻实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也明确要求“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人民检察院在该规则的实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分析A省三级六检察机关实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相关数据和案例表明,A省检察机关在积极实现审查批捕阶段对非法证据的排除,及时规范、引导侦查行为,遏制非法取证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值得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