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内政发[2016]75号 6月30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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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广大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