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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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若干规定为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增强自治区经济增长的动力、活力和竞争力,根据中央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内党发[2016]9号),作出如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