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3]47号)精神,为加强对农村牧区道路交通安全的科学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农村牧区道路交通事故,促进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农村牧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1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