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治税史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7-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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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治税史考□吴家俊据《宋史·列传》记载,包拯“始举进士,除大理评事,出知建昌县。以父母皆老,辞不就。得监和州税,父母不欲行,拯即辞官归养”。史料证明包公第一任官职为州税务官。后来他多次任过三司户部(财政部)副使、转运有关官职,掌握国家经济、财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