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章程为基本遵循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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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调“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把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写进党内法规,成为我们党加强外部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和制度安排,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宽广胸怀,也赋予人民政协新的重要使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