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作为保持证券市场可信度与有效性的重要机制,在世界各国证券监管法制中备受推崇。现代法律之精神实质在于平衡各种利益冲突,使各方处于应有的位置和最佳的连结状态,以保证社会经济之健康、稳定与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制度作为证券法之理论基石,从根本上体现了现代法制之精髓,其法律本质是国家权力与市场自由的衡权法、经济安全与经济自由的衡权法、披露义务人与投资者的衡权法。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08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