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吸毒入刑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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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吸毒是毒品产生社会危害的源头,世界几大国家均已将吸毒入刑。我国《禁毒法》将种、制、贩毒入刑,而将吸毒入《治安处罚法》。"四禁"的失衡,难以从法律上斩断毒品买卖市场供需的利益链,导致吸毒消费市场庞大,吸毒群体逐年骤增。因此只有将吸毒入刑才是解决毒品泛滥、铲除社会危害的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