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宅买卖下理论分析和救济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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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了凶宅的基本情况,并且结合海峡两岸的司法实务对构成法律上的凶宅的判断予以分析,提出凶宅的定义和判定标准。分析了在合同缔结过程中的救济途径——欺诈制度,并指出欺诈制度有一定局限性;进一步提出可以借助合同法的瑕疵担保制度予以救济,如果特定买受人对凶宅生厌恶之情事享有解除权,如果买受人不生厌恶,可以按照市场价值,行使减价请求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