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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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办字[2017]136号6月30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工商局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自治区工商局2017年6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特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