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级市”改革的逻辑:扩权、分权与治理转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7-17
/ 1
目前,浙江、山东、湖北等经济发达区推行的"镇级市"改革,旨在不改变原建制镇行政级别的前提下,将中心镇纳入到设市模式的范畴中,使其有能力以市的标准来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改革的实质是通过县(市)政府的放权和镇政府的扩权来解决经济强镇所面临的"责权倒挂"的制度性难题。这一权力的重新配置行为,一方面容易引发上下级政府间的权力博弈和失范;另一方面又有利于"镇级市"自主性的培育。但在实际运行中,"镇级市"改革并未对县、镇政府间的职权关系作根本性的调整,难以实现规范化的纵向分权和同步性的权力规制。因而,在制度设计上需要进一步的优化、创新,以促使基层治理转型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