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等旗县(市)“内蒙古自治区生态宜居县城示范旗县(市)”称号的通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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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字〔2017〕216号9月14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2015年以来,按照自治区加快推进生态宜居县城建设的部署要求,各地区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和措施,全力提升县城整体实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区生态宜居县城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鼓励先进,带动和引领全区生态宜居县城建设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等7个旗县(市)“内蒙古自治区生态宜居县城示范旗县(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