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生活垃圾管理明确规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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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宣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到2020年年底,所有医疗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运输、处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以上.通知明确,医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4类.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胶片及废相纸等.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可回收物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