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精神,认真做好全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7年2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