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社会法理论研究的内容进行横向梳理,按照必然性研究、实然性研究、应然性研究进行分类。在必然性研究中,社会法的出现是历史的必然,学者们已经取得了基本的共识;在实然性研究中,学者们讨论的语境不同,导致社会法的内涵与外延难以界定,难以形成理论体系建构的共识,但这种理论争鸣也体现了学术研究的繁荣;在应然性研究中,社会法的价值取向渐趋明朗,只是在表述上各有侧重。社会法是最接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目标的法。社会法的研究应立足中国土壤,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方向。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