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陶光孟等三十位同志第十届“湖南省优秀企业经营者”称号的决定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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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各地和省直各有关厅、局(总公司)及省有关行业协会推荐,严格筛选,经省优秀企业、优秀企业经营者评选委员会评审,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授予陶光孟等三十位同志第十届“湖南省优秀企业经营者”荣誉称号(名单附后),并颁发证书、奖牌,以资鼓励.本届评选出的这些优秀企业经营者,是我省经济建设的排头兵,是管理的创新者,是职工群众的贴心人.他们按照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锐意改革,开拓进取,把实现“两个转变”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紧密结合起来,带领职工奋力拼搏,为企业求生存、求发展,使企业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他们坚持“三改一加强”,积极探索和推进企业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他们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以诚相待,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努力为国家、为企业做贡献;他们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是我省企业经营者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