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5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9次会议、2013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22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3年7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2014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