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郝任重,男,33岁,原系长沙铁路总公司长沙电务段荣家湾信号维修工区信号工。被告人吴荣忠,男,27岁,原系长沙铁路总公司长沙电务段荣家湾信号维修工区工长。1997年5月16日广州铁路公安局对上述被告人侦查终结后以破坏交通设备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997年8月4日广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1998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