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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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后,己在高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和学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学历学位原则上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