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 推进人大常委会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解读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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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2年10月24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