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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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18年4月至2019年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现将《全国检察机关“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的情况和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