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社会保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根据《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35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有关规定,人社部制定了《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8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