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税分流应向价外税倾斜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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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价税分流是增值税这个世界性税种走向中国化价外税的桥梁步骤.作为主体税之一的增值税,同商品流通中的其它税种比较,区别在于增值税的税基不是毛收入,而是每个流转环节新增的价值.针对这一特性,为了改进增值税计算方法,我国于1989年、1990年先后对纺织、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推出了价税分流购进扣税法,经过两年的试行,尽管其尚有许多需待完善的种种问题,但总的说,价税分流有其科学、合一的内核.对此,本文就我县试行偷税分流的得弊,认为价税分流是我国增值税走向价外税的桥梁,它是有生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