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不正当竞争案代理经过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5-02-12
/ 1
我是湖北襄樊油厂(以下简称油厂)的常年法律顾问。1994年5月,该厂厂长袁建中向我反映,自元月以来,×县私人开办的粮油公司生产销售的“顺风”牌香麻油与油厂生产的“襄崛”牌香麻油的包装、装横相近似,造成消费者误认误购,致使“襄现”牌香麻油销量下降。油厂多次与其交涉,他们不听劝阻,仍继续使用与油厂商品相近似的包装、装磺。为此,袁厂长委托我依法维护油厂的合法权益。我接受委托后,进行了以下工作。一、寻求法律依据,探索解决途径。经过认真考虑,我形成了如下思路:首先,找法律依据。油厂使用的“襄观”牌商标是经过国家商标局登记注册的,受法律保护,但粮油公司使用的“顺风”牌商标并未侵犯油厂的商标专用权,故不属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