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1.2011年2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2.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确定。第三条发
司法业务文选
2011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