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解释程序的重构——基于与德国宪法解释程序比较之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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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律统一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仅仅关注刑法,而民法、行政法的统一解释仍交由其他机构和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现实中起到了一个常设法律解释机构的作用,这种法律解释模式更多是应因法治需要而采取的便宜之计,在中国法治向纵深发展时,我们可能需要对法律解释体制作一个全面、理性的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