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年全国十大火灾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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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1月3日2时15分,吉林省通化市东珠宾馆(与香港合资,6层,高20米,面积4200平方米)发生火灾,造成24人死亡(跳楼摔死4人)、14人受伤,烧毁建筑1680平方米及物品一批,直接财产损失31.6万元。火灾系宾馆保安员使用电暖器取暖时长时间离位,电暖器烤着附近可燃物所致。二、1月31日2时,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华联商厦(局部6层,高22米,总面积28600平方米)发生火灾,烧死1人,烧伤5人,烧毁商厦1至4楼的大部分商品,过火面积2万多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3638万元。火灾系储蓄所使用的电热管加热器(无温控装置)未切断电源,长时间通电发热引燃附近可燃物所致。三、2月13日9时55分,广东省广州市华润化妆品厂(股份制企业)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1人受伤,烧毁建筑354平方米及化妆品一批,直接财产损失近10万元。火灾系该厂职工在车间检修丁烷空气压缩机时,铁质工具撞击机件产生火花引燃泄漏的丁烷气体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