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犯罪主体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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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我国渎职犯罪主体立法状况的回顾和与部分国家、地区渎职罪立法比较,当前我国渎职犯罪主体法律规定的缺陷表现在:一是刑法对渎职犯罪主体的规定与我国现实国情不符,存在较大漏洞;二是渎职犯罪法条过于细化,条款比较繁琐;三是部分法条的犯罪主体与实践中行为主体不符.我国立法应将渎职犯罪的主体规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同时对现行渎职罪的罪名进行适当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