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集中管辖制度的再审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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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独立是案件得到公正审判必不可少的条件,行政权对司法权的干涉会阻碍司法的进步。为了实现司法审判权与行政管理权的有限分离,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制度应运而生。“司法”与“行政”分离,增加了司法的公正性,为解决行政案件“立案难、审判难、执行难”提供了出路。为保障相对集中管辖制度的顺畅运行,应建立集中审判区工作人员轮换制度,取消非集中管辖法院行政审判庭行政案件的管辖权,建立人员、经费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