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不力将被问责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7-17
/ 1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秀超6月21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根据评价办法,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工作将每年开展一次,履行教育职责不力的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责任人将被问责。何秀超说,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省级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教育工作情况,加强教育保障情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