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程序”:当前村民自治研究范式的有效选择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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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价值-制度”范式,还是“条件-形式”范式,都有着自身局限性,难以有效适应村民自治实践发展需要,探索和构建“规则-程序”研究范式势在必行。“规则-程序”基本理论框架包括两层意思:一是村民自治实践变迁和形式创新都离不开一定的规则和程序;二是规则和程序的发展和完善推动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在此思路下,“规则-程序”范式以“多元共治”为理论预设,以“有效性”为研究内容,以微观化、动态化、差异化为研究取向,通过规则与行动者之间的互动交流与对话,不断优化村民自治的实现形式,提升村民自治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