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公安院校教师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求教师务必注重专业发展,加强实践锻炼。然而,目前公安院校教师到公安实战部门实践锻炼存在障碍,究其原因有:对实践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实践机制不健全,缺乏对实践参与人的有效管理和激励机制欠缺等。为保障公安院校教师专业发展,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充分认识、高度重视教师到公安实战部门实践锻炼,完善实践锻炼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对实践参与人监管,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