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注释体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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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规定(一)文中注释采用脚注,全文连续编号,符号为四角正方括号,如[1][2][3]等。(二)作者需注明作者单位、职称或者职务、研究方向。(三)如系项目成果,需注明立项时间、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四)引文资料为作者本人作品时,请直接标明作者姓名,不得使用“拙文”等谦词。(五)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六)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同前注[×],第x页。”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同上注,第×页。”(七)原则上要求所引用的资料出自公开发表物。未公开发表的,采“××××年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