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圣外王”和“兼士”分别是儒墨的理想人格,儒墨毕生的生命活动都是在践行这两种人格所涵涉的价值理念,儒墨两家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将个体的生命融入到社会群体生命中。由此,儒墨的理想人格本身也就具有了社会价值的意义,从而使儒墨在对理想人格的追求实践中实现了生命的价值。儒家内圣外王和墨家兼士人格的践履不仅仅是各自一种生命方向或生活方式的追求,同时还是他们各自生命价值的实现过程。
黑龙江工业学院学报:综合版
2019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