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市房地产税施行细则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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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城市房地产税在城市(包括郊区)、县城、建制镇和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建镇的工矿区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