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8号)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湘发[2004]5号)精神,从2004年起,我省建立对县
湖南政报
2004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