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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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切实保护耕地,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8号)及《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174号)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