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湘价教[2009]44号HNPR-2009-38045省教育厅:你厅《关于请求调整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收悉。根据《教育部关下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
湖南政报
2009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