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北京总队某部十四中队战士李云海,在八六年自费参加了人文函大法律系的学习。一年来,他利用执勤、训练之余,刻苦学习,在一年《法学基础理论》等五门课程考试中,获得了八十八点四分(平均分)的优秀成绩。现在该中队已有四名战士参加了人文函大法律系的学习,为中队普法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
法学家
1988年1期